【認罪候判】涉荃灣參與示威及堵路 13歲女生認非法集結保釋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26 15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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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荃灣參與示威及堵路,13歲女生認非法集結保釋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當時13歲女生涉於2019年10月中在荃灣南豐中心外的青山公路示威及堵路,今(2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。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老師求情信指,被告過往積極參與義務活動及未曾違反校規。裁判官對求情信真誠程度表示關注,質疑校方會否只作事後支援,未有事前勸阻學生參與違法活動,辯方指學校早會曾提及。裁判官押後3月19日判刑,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服務令報告,被告准保釋候判。

被告為14歲女學生,今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。案情指,2019年10月13日下午4時,約50至100人在荃灣南豐中心外的青山公路聚集,有人持磚及用雜物堵路,警方到場驅散及後制服被告,被告背囊被搜出手套、眼罩、生理鹽水、口罩及手機等物品;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。

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案發時沒有向警方投雜物,只是參與堵路行為,雖然控方指同案有人當時持磚想投向警方,但被告沒有涉及其中,亦不知情,而被告雖然早前被指管有鐳射筆,但該鐳射筆是細鎖匙扣樣式,屬中性物品,具有合法用途及可正當持有。

辯方又指,被告案發時年僅13歲,雖然剛升中成績跟不上,但被告學校老師求情信指出被告有努力學習及積極參與義務活動,被告在校內亦未曾違規,被告因一時愚蠢而犯事,現已感到後悔;辯方並呈上學校老師的求情信。

裁判官指,問及當時校方有否勸阻學生參與違法活動,質疑校方會否只是事後稱會提供支援,表示關注求情信撰寫人的真誠程度。辯方回應指,當時校方曾在早會中提及。

裁判官將案件押後3月19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服務令報告,並批准被告續保釋候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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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